市国土房管局召开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会议
发文号/单位: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编号:ZC20111228094025日期:2011-12-28点击次数:494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,加大归集力度,
会上,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郭贤光部长一是传达了广州市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穗国房字〔2011〕1163号)文件精神,就通知建立的背景、内容等进行了说明,并当场为开发商答疑。二是重申了追缴欠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工作重要性,必须继续加大对欠缴的开发建设单位的追缴力度,要求欠缴单位尽快缴交。随后,蓝雁飞副局长对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进行回顾,对下一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工作进行了部署,要求各开发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《通知》执行,并强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“养老金”,是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和房屋修缮的基本保障,局系统要上下一心,认真把好关,共同推进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。








